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财务结算(报销)规定
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,根据有关财经制度及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特作规定如下:
一、预算支出
1.支出无论大小必须有预算,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,财务才能办理结算工作;大额经费支出,必须要严格按照“三重一大”程序执行。
2.每月月底各科(室)、部门须向校长室提出下月支出预算,经审批同意后,交总务科执行。无预算程序的,总务拒科绝结算。
二、维修工作
各科(室)、部门所有涉及设备、设施维修工作,报经学校同意后才能实施,结算时需附下列材料:维修申请,维修预算,维修合同,维修前维修中维修后照片,验收材料。
三、公务出差或外出培训
1.科(室)、部门工作人员出差须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,各科(室)、部门负责人出差须经分管领导同意。
2.外出培训必须是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性文件要求,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训;非主管部门或其他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原则上不能报销相关费用,确因工作需要外出培训的,报经学校研究同意。
3.公务出差交通工具选择乘坐飞机的,必须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(www.gpticket.org)购票,如果其他渠道购票比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票价低,结算时需有双方同一天票价的截图、说明,否则不予报销。
4.外出培训中培训机构负责接送、食宿统一安排的,不能报销伙食补助、住宿费用和交通补助。
报销凭证需含下列材料:出差审批表、主管部门文件、请示报告、培训期间开展工作照片、培训成果和其他需要报销的发票。
四、接待工作
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执行,绝不允许超标准接待,严格控制陪同人员。结算时需出具下列材料:
1.来访单位函件,无函件的要有电话记录(来电人员姓名、电话号码)或来访人员签到册(有单位名称、来访人员姓名、职务、电话号码)
2.经分管领导签字的接待审批单
3.就餐发票
4.就餐菜单(菜单须有菜品单价)
5.就餐人员名单
接待工作严格执行“一单一结,谁接待谁结算”的原则,严禁在就餐点签单。
五、加班就餐
加班就餐(含食堂就餐)按照就近就餐原则,原则上选择盒饭、简餐,非工作日加班半天以上才能申请加班就餐,结算时需出具下列材料:加班申请,学校通知,加班就餐审批单,加班人员,加班成果报告等。
六、设备及办公用品、耗材采购
1.1000元以上的物品需报学校资产管理中心进行登记,保管人员验收登记验收后才能领出使用。
2.成立采购小组,需持经审批的采购申请交总务科方可进行采购。
3.采购双方需签订采购合同。
六、票据结算程序
票据结算采取“谁签字谁负责”的原则,金额超过5000元的票据必须有两名以上经办人签字,结算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:
经办人签字、会计审核、科(室)、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、财务主管签字、分管领导签字、主管财务的校领导签字。
结算工作原则上按月结算。